曾遭非法劳教 秦薇母女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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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秦薇,女,五十岁,原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女儿姚林依,二十岁,她们母女现居加拿大多伦多市。因为修炼法轮大法,秦薇女士被重庆市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遭受侮辱、洗脑、奴工等迫害,女儿小小的年纪亲眼目睹外婆被暴力绑架和承受母亲被非法关押失去母爱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母女俩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母亲、秦薇、女儿相继走入大法修炼

秦薇在《刑事控告书》中讲述了自己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过程:

我没修炼前,我患有胃痛病、头痛病、心动过速和关节痛病,二零零二年初,因为前夫有了外遇,我与他离了婚,之后,我的生活完全崩溃,多次有轻生的念头,要不是想着年幼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没了母亲的可怜,我真的是早就不在这世上了。

母亲看我十分痛苦,就劝我修炼法轮功,当时,我受江泽民操控的媒体谎言恶毒欺骗,并未相信母亲说的话,直到二零零三年二月,经过一年的离婚痛苦折磨后,才在母亲的劝说下,开始修炼法轮功。

我不断地阅读法轮功的书籍,上网看人们的修炼故事、预言故事、轮回故事,回想母亲修炼前后的巨大变化,开始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功法。我母亲修炼前是家里出了名的药罐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风湿病、肠胃炎,经常头昏目眩,便秘尿血等。记得母亲扶个倒地的扫帚,都会说脑袋晕得慌,家里最多的瓶子是药瓶子,最多的书是医书,感觉母亲象半个医生似的,但母亲自修炼法轮功后,再也没见她吃过一片药,也再未听她在家里叫过头晕,平时自己没留意,这下细想起来,法轮功真是不简单啊。

当我重新认识了法轮功后,我决定也开始炼法轮功。当我修炼后,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在家里,我都努力按照大法师父说的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工作的职务是沙坪坝区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文秘档案工作,经常和区局领导和市级领导接触,是一个较有实权的职位,但我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或刁难他人,工作兢兢业业,早来晚走,累活重活总是主动分担,而遇到利益上有好处的事总是让给同事,努力做一个善良真诚的好人。不知不觉中,我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竟然在炼法轮功后没多久全都好了。而且最可喜的是,炼功后我的心情也变好了,对前夫的仇恨也慢慢的化解了,遇到事情也会替别人着想了,我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女儿姚林依,一九九四年九月出生,小时候,很爱发高烧,每次都要输液三、五天才会好,我和丈夫离婚后,女儿也开始炼法轮功。一次,女儿发高烧三十九度,我让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照着做了,没想到当天晚上就退了烧,第二天什么事也没有,后来又发了几次高烧,每次都是一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很快就好了。

我母亲叫魏清渝,一九三六年九月出生。二零零一年夏天,包括我母亲所在工作单位重庆合成化工厂保卫科人员在内的一行几人突然闯进我父母家,强行将我母亲抬着绑架至沙坪坝歌乐山洗脑班,关押近两个月,强制洗脑。

我女儿当时也正好在我父母家,看见外婆被强行抬走的情景,当我下班去接她时,她还在全身发抖,打哆嗦。

这次对我母亲的强行洗脑,使我母亲的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回家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出家门。因为母亲拒绝放弃修炼,因此一遇节假日等所谓的敏感日,派出所、街道和单位等就会上我父母家骚扰,为避免骚扰,母亲常独自一人流落在外,生活让人倍感凄凉。

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敏感日期间,不少大法弟子家被派出所、街道人员上门骚扰,有的大法弟子还被强制送入洗脑班,有的甚至还被非法劳教、判刑,消息传到我母亲那里,令她感到十分害怕,但又不想再象以前那样离开家人流落在外,最终母亲因承受不住极度的精神恐惧和巨大的心理压力,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突发脑溢血,经医院数日抢救无效,三十一日含冤离开人世,终年七十二岁。

秦薇被非法劳教一年 受凌辱

二零零八年七月,我因为在单位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人举报到天星桥派出所,当地“六一零办公室”、国安等到单位调查施压,单位迫于区“六一零办公室”的压力,也对我施压,不准我再炼法轮功,并将我从重要岗位调到了非重要岗位沙坪坝税务学会任会长,级别不变,明升暗降。同时,不时找我谈话,名为关心思想动态,实为施加精神压力,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晚,我背着二十几张《二零零九年神韵晚会》光碟到重庆一中教师宿舍去发放,把大法的美好信息、中国传统文化的美好理念传递给他们。当我发完十几张光碟走到楼下时,突然被学校保安扭住,他拨打了“一一零”,警察把我绑架到了沙坪坝区公安局渝碚路派出所,并于当晚将我转到瓷器口派出所,后将我带到沙坪坝区白鹤林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大约是六月三日,沙坪坝区公安局法制科和磁器口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在白鹤林拘留所对我聆讯,在聆讯中,我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他们法轮功是什么样的功法,为什么要发神韵光盘等等,当时感觉理都在我这边,正义也都在我这边,可聆讯结束时,却判了我一年半的劳教(最终因为我家人的努力,改判一年劳教)。六月六日,在拘留所,我突发心脏病,严重心动过速,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拘留所医生建议保外就医,我被家人接到了家中。

然而就在我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也就是拘留期满的十一日下午,单位监察室主任突然打电话,让我去单位办事,我依言而行,却不知这是一个陷阱,到单位不久,就再次被瓷器口派出所的警察劫走,将我关进了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家中只剩下无依无靠的一老一小,我年迈的父亲和正上中学的女儿。

在重庆市女子劳教所,我受到了精神上、肉体上非人的折磨。一到劳教所,就被强行脱光衣服进行所谓的检查,并被强行剪短头发,为了不让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有交流,被强行面墙而站,无论在哪,甚至上厕所,旁边都跟着个“包夹”监视着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了逼我转化,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一点,除吃饭(蹲着吃,大约十几分钟)外,其余十几个小时都是笔直的站着(军姿)和不动的蹲着(军蹲),根本不允许坐。好多次我因为站得不直,或者蹲着动了,那些由吸毒犯充当的“包夹”就动手打人,为了不被她们毒打,我努力让自己站直、不动,一天下来,我的手和脚都肿得很大,特别是脚,肿得象个发泡的馒头。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可以睡觉了,却又要按照一定的姿势睡,不准翻身,不准头朝墙壁,手要朝下放,不准朝上放,一天的身体痛苦得不到恢复,晚上睡觉还得继续受折磨。这样,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

在劳教所,因为我拒绝“转化”,他们就不准我的亲人探望我,我父亲和女儿每逢监狱探望的日子,都早早的赶过来看我,可劳教所都以我“表现不好”为由拒绝他们探望。因为拒绝“转化”,劳教所还剥夺我洗澡换衣的权利,重庆的夏天又热又闷,加上整天体罚,浑身上下都被泡在汗水里,又不准洗澡换衣,身上那个臭味可想而知。

在劳教所,我还被强迫做奴工——包糖,且不说劳教所包糖用的糖板、糖桶、糖纸又霉又脏,根本不符合卫生标准,仅就包糖本身而言,表面上看似简单轻巧,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肉体折磨,因为劳教所的定质定量几乎就在一个人的能力极限上,体力稍微不支,就完成不了任务,而一旦完成不了任务轻则写检查,重则罚军姿军蹲,甚至被罚分延教,因为长时间的极限劳动,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解教时手指都变了形。我为了完成劳教所规定的定额任务,不仅手要一刻不停地包,而且还要包好,不能返工,甚至连每个多余的动作都要想方设法去掉,更不用说休息片刻了,人活脱脱就是一个机器人,一天下来,十个手指又酸又疼,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则是又疼又僵硬,要活动好一会儿情况才会变好一点。

在劳教所,每逢节假日,还要实施所谓的例行检查,我们会被要求脱光所有的衣裤,还要在一丝不挂的情况下,被要求手抱着头,做十几个下蹲姿势,检查是否隐藏所谓的违禁物品。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经过一年非人的劳动教养后,我被释放。出劳教所后,我依然没有实质的人身自由,一出劳教所的大门,单位监察部门就把我接到单位去了,让我写“思想汇报”,并对我下禁令,不准许我离开重庆。

不仅如此,还在经济上对我实施迫害。在非法被劳教的这一年里,单位扣发了我所有的工资、津贴、奖金等,一分钱也不发给我。从劳教所出来以后,不仅撤销了我所担任的税务学会会长职务,还把我从主任科员降为副主任科员,不仅工资降级,还扣发了我全部的奖金,把我安排在最边远的青木关税务所,其目的就是阻止我的自由信仰。

自从我从劳教所出来后,我感到自己的生活完全脱离了一个正常人的轨道,我实在不堪忍受这种难熬的精神折磨,被迫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离开了中国。

女儿姚林依控告恶首

我要控告江泽民,是他夺走了我的外婆,还把妈妈非法关在了劳教所。我亲眼看见我的外婆在家里被一群长得十分强壮的人抬走,那时我只有六岁多,妈妈在上班,我害怕极了。当我妈妈被抓的时候,那些警察到外公家来抄家,我和外公正在吃午饭,他们在外公家翻箱倒柜,把外婆的,妈妈的大法书、光盘、录音机等很多东西都抄走了。

二零零九年六月妈妈被关在劳教所时,我不满十五岁,和年迈的外公相依为命,唯一的希望就是数着日子去劳教所看妈妈,我不敢对任何人说妈妈被劳教的事,怕同学、朋友看不起我,那段时间真是度日如年。

我现在跟妈妈一起留在了加拿大,因为江泽民挑起的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使我也无法再回到我的祖国。我要控告江泽民,希望中国能尽快结束这场对善良人的迫害,让每个孩子都有快乐幸福的童年与少年时光,让每个流落海外的大法弟子都能回到自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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